新京报 本报讯 (记者马力)北京市两个月内再出房地产新政。昨日,市建委、地税局等部门联合下发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实施意见”(下称意见)。意见指出,开发商拿地由于资金困难不能按时付款的,可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延期。 这是去年11月北京出台房地产新政后,再次推出新政。意见涉及4方面15条相关政策措施。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说,新政的目的,就是鼓励和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,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,引导中端市场发展。 外国人买房限制取消 意见指出,从今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,暂停执行对境外个人在京购房的居住年限和所购房屋的有关规定。 2007年,北京发出通知,规定“境外个人在京工作学习超过一年方可在京购买一套自用、自住的商品房”、“购买后不得随意出租、转让”等。 “简单说,就是外国人在京只能一人买一套房。当时房价快速增长,政府是为了抑制国外资金参与炒房。”中原地产华北区域总经理李文杰表示,此前在北京房地产交易中,外国人买房占7%到8%。措施出台后,该比例下降到0.5%。
